任何国家面临的任务之一是制定和实施旨在保护其公民和物质资产免受紧急情况和军事冲突中可能发生的危险的措施系统。在俄罗斯联邦,这些任务是在民防系统的框架内执行的。

民防:主要任务
民防是为保护人民和保护文化和物质价值免受战争期间敌对行动爆发以及各种紧急情况下出现的多种危险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无论是人为制造和自然。
民防系统面临的主要任务:
- 使平民准备好在面临危险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 在发生军事危险和紧急情况时通知民众;
- 将市民和贵重物品疏散到更安全的地区;
- 为人民提供集体和个人保护的手段;
- 进行紧急和救援行动;
- 确保在紧急情况和军事冲突期间受影响人口的生活;
- 探测火灾温床、暴露于生物、化学和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 物体、领土的卫生和特殊处理;
- 与发生事故的飞机(飞机、直升机、航天器)有关的搜索活动。
此任务列表并不详尽。在民防框架内,还开展了主要伪装类型的活动。如果检测到火灾,则灭火。标记了地形的受感染区域,并防止接触人口。
民防专家必须在任何可能进行军事行动的地方以及在遭受自然和人为因素破坏性影响的地区恢复和维持秩序。另一个优先事项是快速恢复公用事业的不间断运行。
民防部队与其活动对极端条件下人口的生存至关重要的组织密切合作。他们的职责还包括维持受影响地区的秩序,保护设施,没有这些,经济就无法运转。
履行国家赋予民防的职能,要求纳入本制度的资金全部准备就绪。
民防:结构
俄罗斯联邦的民防建立在明确的领土生产原则之上。这考虑了国家行政区划、特定地区、聚居地、机构、企业和组织的特点。民防系统正在所有部门以及每个对国家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特定设施中引入。
国家政府负责整个民防资产和部队规模的措施体系。在联邦和城市的组成实体中,这些问题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负责。
在部委、其他部门、政府机构、大学、企业(无论其所有制形式如何)中,民防(GO)负责其负责人,他们根据职位成为民防负责人。
俄罗斯民防系统的直接管理权由该国紧急情况部负责。该部可以在其权利和权力范围内制定对其他地方当局和自治机构具有约束力的决定。
在解决民防面临的问题时,也要解决特殊任务。为此,在每个管理级别都设立了疏散委员会,以及负责经济设施稳定和不间断运行的委员会。
在当地,地方民防机构的活动由民防和紧急情况区域中心协调。他们被认为是紧急情况部在特定地区的全权代表。
民防部队
民防部队被要求开展旨在完成民防任务的直接工作。此类部队的结构包括军事编队(民防部队)以及文职机构。
民防部队的标准装备包括:
- 特殊装备;
- 手持小武器;
- 钢臂。
如有必要,俄罗斯联邦武装部队的其他编队,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紧急救援服务可以参与解决问题。民防军事单位联合在特殊中心、训练和救援单位、空军中队。民防部队隶属于俄罗斯联邦紧急情况部负责人。
在民防系统内创建民间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民众免受紧急情况下出现的危险。平民被登记在这种结构中。具体机构的类型和组成由地方当局和企业协商确定。地方行政当局还保存正在创建的文职组织及其培训的记录。
根据法律规定,俄罗斯公民:
- 受过有效防范危害的方法和技术的培训;
- 参与开展民防计划下的活动;
- 协助和全方位协助当局解决民防面临的任务。
在宣布战争状态、实际开始敌对行动或国家总统实施戒严令时,民防部队开始积极开展活动。在和平时期,民防部队的活动是在发生自然灾害、流行病、流行病,特别是发生危及公民健康的重大事故和灾害时进行的。当需要进行紧急、搜救和其他紧急工作时,民防力量和手段就会发挥作用。
恐怖主义威胁的增加可能与使用化学、生物和其他类型武器的风险有关,迫使民防领导层特别注意发展主动监视和实验室及技术控制网络.
企业民防系统
国家立法规定了组织和企业在实施民防措施系统方面的权力范围。指导他们在战时采取可持续发展措施,系统地规划活动,培训员工防范各种危险的方法。
企业民防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维护当地警报系统的良好工作状态。机构、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时,应形成食品、设备和医疗用品的库存。
民防总部及其服务部门确保所有这些措施的实施。参谋长实际上是该组织民防部门的副负责人。根据企业的规模,可以在其上创建服务:
- 通讯和警报;
- 消防;
- 防化学保护;
- 抗辐射保护;
- 应急技术;
- 医疗的;
- 秩序保护。
如有必要,可以组建额外的单位或小组来维护庇护所和庇护所。